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内所发生的地震、雷电、风灾、雹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反应。
二、事件等级的确认与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是指学院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
﹙二﹚较大事件﹙II级﹚:是指对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和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
﹙三﹚一般事件﹙III级﹚:是指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个体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和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反应
1.预警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灾害预警后,学院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即可宣布预警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灾害事件发生后,在重庆市教委的领导下,学院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部署,指挥协调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I级、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灾害发生后,学院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运作,在重庆市教委的指导下,指挥协调、协助组织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需要,可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应急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
3.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学院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首先指挥各受灾单位积极做好抢险救灾、自救和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救助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向灾区提供打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统计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并及时调运食品与物资,确保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师生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校园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控制并消除火情。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并实施监控,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学院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备拨。
﹙11﹚灾情发布。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四、善后与恢复
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入补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该拆除的拆除、该恢复的恢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蔓延或再次发生。
﹙四﹚总结与改进措施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各相关责任单位就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原因、事故抢救处理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等相关事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鉴,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