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机房管理规定
2014-08-07 00:00:00   来源:[db:出处]     点击:

  为保障机房电脑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该规范适用于公共实训机房管理。

  第一条 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书籍和文具在学生离开时一律及时带走。离开时应将凳子放在计算机操作台下,并关好门窗、电源等设备。

  第二条 定期清扫卫生,做到各种网络设备、服务器、显示器、键盘、鼠标、桌子、窗台、地板等部位无灰尘。

  第三条 学生上机时,应有序进入机房后,应保持安静,不得打闹,依照教室的座位依次座好。

  第四条 禁止在机房内打手机。

  第五条 禁止将各种食品带入机房。

  第六条 不得观看与本课堂内容无关的书籍、网站。

  第七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许可,学生不得私自用自带的 U 盘,手机等设备下载本机程序。

  第八条 禁止在机房内吸烟。

  第九条 不得在网上浏览、传播不健康的内容。

  第十条 若学生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第十二条 网络中心对本规定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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