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全校期末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1、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方式及方法,由学院(部)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报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
2、所有课程的考试(包括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均以任课学院(部)为单位组织。
三、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的基本手段。各学院(部)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强化考试规范化,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学院(部)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重建院教【2023】68号文),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
(二)突出重点,严把命题质量关
考试命题质量决定着考试效能。各学院(部)必须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设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把命题质量的重要性放在首位。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学院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参加考试,学院应督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开具临时证明。
(四)加强考场管理
1. 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的对象准确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老师,并报任课学院(部),监考老师由任课学院通知到位,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学院(部)同时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任课教师除考务必要人员外(如主考巡考及考务),也应安排部分监考人员。
2. 加强督察。学院(部)领导须到场巡视。
3. 严格监考。各学院(部)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学院(部)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重建院教【2023】68号文附件4)。
4. 严肃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依据《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试场次具体时间:
上午:09:30--11:30
下午:14:30--16:30
晚上:18:00--20:00
(二)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 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阶段
凡非指定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 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
(1)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
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均在教务系统里完成。(本学期统一考试课程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以系统导出数据格式为准)。
五、有关事项
1. 制卷及相关考试用品由任课学院(部)负责。
2. 命题试卷、答题纸、考场记录单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3. 考试时段与行课有冲突的,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协调补考。
4. 学生考试地点和时间(用学号查询):http://183.230.62.164:19999/exam/stu-exam-schedule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