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完成三个阶段相关工作和任务,确保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安全管理无漏洞、无死角。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4年5月—6月)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确定单位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所属高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重点关注。
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同时提交《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4)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杜昱学。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7月—9月)
1.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于7月初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实训室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2.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梳理总结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发现的问题等,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附件6),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杜昱学。
(三)整改阶段(2024年9月—10月)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单位《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杜昱学。
2.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和《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报告模板请在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下载。
2.实验室安全整改台账要留存整改前后照片记录,存档备查。
联系人:杜昱学;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7.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