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28 15:46:02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完成三个阶段相关工作和任务,确保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安全管理无漏洞、无死角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456月)

1.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确定单位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所属高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重点关注。

3.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同时提交《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4)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于202461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杜昱学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79月)

1.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7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实训室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2.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梳理总结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发现的问题等,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附件6),于202471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杜昱学

(三)整改阶段(2024910月)

1.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单位《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于20249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杜昱学

2.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和《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报告模板请在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下载。

2.实验室安全整改台账要留存整改前后照片记录,存档备查。

联系人:杜昱学;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7.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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