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 统考及物业管理员鉴定报名的通知
2015-09-17 11:53:00   来源:     点击:

管理系:

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从9月17日起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交费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二、报名地点:系辅导员办公室(由各班辅导员负责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呈报表本人填写,贴红底照片,并按要求统一盖章(1、培训栏盖系章;2、学校学籍栏盖教务处章);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盖教务处章)一起装订,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辨,其内容与原件应一致。(注:报考物业管理员考前按电子档顺序排列上交。报考秘书、人力、项目管理师的考生于考试合格后再上交。)

(二)电子版一张,红底(jpg格式,20KB以下);

(三)预留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红底、一寸)办证用、纸质照片二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只保留一年(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A.请2014年05月第一次参加考试且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2015年05月前申请补考,逾期单科成绩作废。

B.请2014年11月第一次参加考试且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2015年11月前申请补考,逾期单科成绩作废。

具体考试时间请等候人社部通知。

附件    收费标准

正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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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收费标准:理论补考40元/科、实操补考210元/科;两科都补考按正考收费标准收费。

另附:2015年物业管理员考试时间,请管理系安排考试时间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QQ截图20160614115650.jpg

物管员收费标准:正考230元;补考:理论40元/科、实操190元/科;两科都补考按正考收费标准收费。

另附报名格式:

QQ截图20160614115659.jpg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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