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04-02]-就业信息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04-02]
2011-04-02 05:34:09   来源:[db:出处]     点击: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切实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我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努力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90%的目标。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1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4.3万人,比2010年增加0.8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高校党政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搭建平台,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一)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负责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突破口;要积极参加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文化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高创新创业素质。今后将逐步在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示范校评选,编写教学基本要求和教材,推广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各高校要积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工业园区等资源,通过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创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践和孵化基地,并积极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有条件的高校要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或利用学校科技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培训、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惠,切实扶持一批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加强创业项目扶持。各高校要加大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让毕业生切实享受到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要强化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的职责,增加投入,积极配合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相关工作。要整合资源,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指导服务,协助毕业生离校后积极申请小额贷款和税收优惠,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力争自主创业和参与创业的人数进一步增长。

三、落实政策,拓宽渠道,重点实施各专项就业计划

(一)做好基层就业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宣传,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乡镇和农村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各类项目的招募和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力争2011年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有大幅度增加。

(二)做好入伍预征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认识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的重要意义,把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国防教育体系中,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调动高校毕业生入伍积极性,大力加强预征优惠政策和典型事迹宣传,创造良好的预征工作氛围。要配合当地兵役、教育、民政等部门切实落实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在年底前为上年入伍的毕业生办结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切实做好已入伍毕业生退役后的升学和就业安置工作。

(三)做好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输送工作。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人才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笔记本电脑基地落户企业的交流和沟通,深入调研企业的需求情况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宣传促进毕业生到基地落户企业就业的政策、工作和生活环境等,切实为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四、创新手段,提升水平,实施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

(一)提供优质就业指导服务。各高校要统筹学校相关学科优势,大力推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课程。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要以建设精品课为抓手,着力提高课程质量。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指导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实训制度,把就业指导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着力提高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创新指导服务形式,开辟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场地,提升服务水平,为毕业生就业咨询、信息查询、培训指导和手续办理等提供开放式、一站式服务,逐步形成以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以个性化职业咨询和辅导为辅助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二)提供优质就业信息服务。各高校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友等资源,广泛挖掘和收集各类就业岗位信息,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渠道作用,着力解决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分科类供需见面会、校园小型招聘会、行业专场招聘会、区域性市场活动为主,确保场次及岗位数增长,确保各类招聘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序。要充分发挥就业信息服务网在毕业生求职择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打造毕业生求职择业的“无形市场”,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就业网络。

(三)提供优质就业管理服务。各高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建立就业状况预警机制,对社会需求少、缺乏竞争力的专业,适时调整学科方向;对就业率低、就业质量差、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坚决减招或停招,并相应减少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制度、就业统计工作核查和举报制度,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

(四)提供优质就业帮扶服务。各高校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设立专项经费和帮扶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建立专人“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五、提高质量,完善结构,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各高校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市“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布局,立足校情,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要大力推进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高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完善就业状况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互动机制,加大学科专业和人才类型结构调整力度,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和高质量人才。

(二)强化实习实践教学。各高校要以加大实习实训力度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统筹安排实习实训,并完善实习管理办法。要加强与区县、行业协会、企业尤其是重庆笔记本电脑基地相关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建立毕业生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六、注重宣传,加强引导,营造促进就业的社会氛围

各高校要积极开展以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就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广大毕业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倡导毕业生走投身基层、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成长成才之路;要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我市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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