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高建设任务,培育科研团队和科研项目,落实我校“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发展理念,提升我校中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牵头,发布通知、接受申报、组织评审和立项工作。现将本年度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鼓励各校属单位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特色和优势专业为支撑,以双高建设、校地合作、产教融合、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整合科研资源,培育科研项目,切实为科研创新、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范围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选题由三个部分组成(详见附件1):
(一)科技类研究
选题包含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特别是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实用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有促进作用的项目。
(二)人文社科类研究
选题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类研究
选题要以全面推进大思政建设为指导,聚焦党建研究、深入挖掘思政教育元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走向深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选题应符合重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和学校发展规划的需求;
2.项目主持人须为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级以上职称在职人员;项目团队成员中须有1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作项目指导,但该项目指导人员参与校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5名(包含项目负责人);
3.申报内容须属实,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预期研究成果指标具有可考核性。
4.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基本研究条件,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立项之后的研究过程,包括中期检查、经费管理、成果鉴定及结题等,必须遵守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相关科研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校级项目尚未结题,或累计获得校级科研项目资助2次及以上的;
3.曾经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未按时结题最终撤项未满3年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与重庆市支柱产业发展、及其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校地合作、产学研等方面密切结合的项目;
(二)以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和学校重点专业群为依托的项目;
(三)符合学校双高建设任务范围的项目;
(四)尚未承担过校级科研项目的青年老师。
五、申报及立项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内部组织学习、研究和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并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遴选;
(二)推荐申报,各单位将初审之后产生的项目,由科研秘书填报附表3汇总后向科研处报送;
(三)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选取不超过20项,报校两委会审批;
(四)通过审批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根据专家提出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订,确定无误再打印(一式三份),完成签字盖章提交给科研处;
(五)科研处发项目立项通知,项目团队填写《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提交给科研处,完成立项。
六、经费资助
A类(应用技术研究)和B类(基础/应用基础研究)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RMB 6500.00元;C类(软科学研究)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RMB 4500.00元;培育类项目无经费资助。
七、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推荐申报的项目须在2023年11月13日17:00下班之前提交科研处申报书电子版、二级单位汇总表纸质盖章版,联系人:冉竹樱,地点:立德楼B517办公室,电子邮箱:51014364@qq.com。
附件:
1.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