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顺利推进重庆市2011年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为学生服好务,确保符合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的获得国家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7月下旬-8月(具体时间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需申报学生尽早关注及时办理)。
2、各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受理时间:7月下旬-8月(具体申办时间以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为准)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在重庆市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1、自2011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www.csls.cdb.com.cn )。各系要认真组织做好在校生的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
2、对于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需通过(www.csls.cdb.com.cn)系统填报申请后,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二)贷款申请受理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持打印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薄、低保证、残疾证等材料到资助中心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材料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自2011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收集《贷款受理证明》。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的《贷款受理证明》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校报到,在财务处设立的回执录入受理处完善程序。各系收集新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由招就处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或者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用。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
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财务处根据学生上交的回执单,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高校用户(网址: www.gbms.cdb.com.cn )中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
(六)邮寄《贷款回执单》
财务处于9月15日将回执单邮寄至各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核,等待发放贷款。
五、工作要求
请认真做好贷款政策的宣传及正面引导工作,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尤其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与监督工作,及时为贷款学生讲解办理程序、提供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办理贷款。
附: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