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
为及时了解并掌握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动态,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建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由学院“安稳办”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安全工作会按制度、按要求召开,由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不定期安全工作例会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上级安全稳定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学院近阶段安全稳定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部署下一步防范举措,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四、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确定会议议题,并于召开前1天,及时告知与会人员,进行充分的时间准备,以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
五、通过安全工作例会,敦促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大好局面,为发展做出贡献。
六、每次会议须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进行整理按要求存档。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