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1、事故范围
在校园内举办各类活动时发生的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造成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
2、处理流程
紧急情况处置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级负责、求助与自救相结合。
(1)报警,当大型集会和活动中突发事故时,活动的组织者立即向学院安稳办报告,紧急情况时视情况分别报告“119”、“120”、“110”寻求救援。报警人员应准确、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案件时间、地点、方位,便于抢救人员及时赶到现场。
(2)报告,发生紧急情况时,活动组织者立即报告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亲临现场处理,同时报告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若属重大特大紧急情况,学院安全稳定第一负责人必须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事故发生后,学生疏散、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展开工作。保卫处做好安全警戒,保护现场以及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4)活动组织者要对受伤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救助,并及时帮助送往医院。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辅导员安排学生陪护,并不定期看望关心学生,提供帮助。院系应视情况及时通知并接待学生家长。
(5)学生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视情况由院、系及学生共同筹集,在此期间院系要安排好人员对伤病的护理、安抚,并做好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做好学生家长到校后的思想疏导工作。
(6)在事故中,学生有死亡的,参照学生死亡情况办理。
(7)院系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做好稳定工作。辅导员积极做好学生的后续思想教育工作,防止事态恶化,以稳定学校正常的秩序。
(8)学院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工作,总结教训,部署后续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委和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