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防火委员会”成员、完善消防管理职责、制度、预案
2018-01-19 09:53:14   来源:     点击: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防火委员会”成员、完善消防管理职责、制度、预案

  

 长:朱新才

副组长:  陈新业 陈锦连   全 

 任:张海鹰

副主任:冉小平 谭周财(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防火委员会成员:由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系主任(书记、副书记)、物管公司及后勤服务公司一把手组成。(若遇变动,后续履职人员自动补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学院的消防工作,现对学院防火责任人,归口管理人和消防管理人予以明确。

 

直接领导(归口管理人):   

责任领导(消防管理人): 谭周财

各系部、处室领导为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

(一)防火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结合学院的消防安全情况,计划部署全年的消防工作任务。 

3、及时建立防火安全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兼职消防员等有关人员要按要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防火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整改火险隐患 确保防火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院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建立组织保障。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保学院的消防安全部署符合规定。

3、学院为消防安全安排专项经费。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确定义务消防队员并落实责任。

7、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定学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确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学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保证学院义务消防队员履行职责。

7、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按要求培训进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8、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消防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履行职责,完成按阶段安排的消防工作任务。 

2、对部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本部门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经常深入实际,要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章作业现象并予以立即纠正。

4、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查处的消防隐患。 

5、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 

五)兼职消防员职责 

1、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交给的消防安全工作。 

2、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能做好检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经常检查消防重点防火部位,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 

4、组织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5、制订本部门的防火演练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 

6、能及时发现火灾,立即组识扑救,及时报警;组织好人员疏散逃生。 

(六)职能部门防火安全职责 

各职能部门领导,承担本部门和分管部位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其防火职责是:

1、按照学院要求,负责对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组织落实。 

2、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3、参加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畅通。 

6、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灭火的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七)义务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校园义务消防志愿者,承担校园消防和日常维护工作,其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2、熟练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经常检查防火区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部门汇报。 

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5、制止违章行为,一旦发现火灾做到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带领他人安全逃生。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是学院消防控制中心,由物管公司安全部确定人员,接受保卫、物管公司业务指导,肩负全院消防工作的监控,其职责是:

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各类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

3、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4、每日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并认真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检记录》;

5、每月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认真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检查记录》;

6、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7、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8、熟练掌握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在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9、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九)档案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档案室是学院重点防火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禁止各种火种带入档案室,禁止一切火源、禁止在室内存放其它杂物,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2、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4、一旦发现火灾,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 

(十)图书馆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图书管是学院防火的重点单位,本馆工作人员是消防安全的管理者,其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是:

1、严禁将火种带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等场所,下班后应切断电源。

 2、书架、资料室要按规定摆放书籍,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及时发现火灾,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十一)现代教育中心控制室、计算机教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现代教育中心控制、计算机教室消防安全的管理者,其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是:

1、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室内,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电气线路应符合要求,严禁超负荷工作,下班时应切断电源。 

3、禁止机房内存放其它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

6、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火灾危险性,掌握扑救火灾的方法。

 十二)教学实训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各教学系实训室,专兼职管理人员是本实训室消防安全的管理者,其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是:

1、经常检查用电线路、电源插头和插座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且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室内。 

2、熟悉各类设备情况,操作应符合要求,电路设备严禁超负荷工作,下班时切断电源。 

3、禁止机房内存放其它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奋力扑救,及时报警且组织人员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

6、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火灾危险性,掌握扑救火灾的方法。 

 十三)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职责 

各对口专业仓库管理员是本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者,其消防职责是:

1、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以及火灾的危险性,掌握灭火方法。 

2、种类不同物品应分类分垛存放,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要有消防通道,不超量存放。 

3、禁止将火源火种带入库房,并确保用电安全。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5、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6、一旦发生火灾,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且注意保护现场。 

7、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十四)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物管公司电工是校园用电安全和日常维护的管理者,其工作职责是:

1、电工应熟悉掌握全校电气线路的使用情况,并将全校电路制成图表存档,以便查阅。 

2、严格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其它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3、经常检查各部位电线、电器,严禁超负荷运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熟知电器火灾扑救方法,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5、维护、保养好配电间消防器材,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配电间,不在配电间存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6、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注意保护现场。 

十五)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学生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是食堂工作区域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此区域的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1、经常清理灶台和排气罩上的油污,防止因积油过多而引起火灾。 

2、经常检查餐厅、锅炉房等部位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4、油炸食品注意操作,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5、操作间加工食品时,操作人员不得远离操作间,防止燃气引发火灾事故;每天要有安全值班员,在用餐完毕中途休息或晚上下班时要关好电、气等阀闸。

6、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7、发现火灾,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生活老师、宿舍管理员承担对本楼栋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其防火工作职责是:

1、督促学生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教育管理学生正确使用电、气。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炒锅、电热毡、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拉电气线路。 

  2、宿舍管理人员应经常巡回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应迅速报警,立即组织扑救,打开大门,组织人员疏散。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5、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清晰。 

相关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学院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消防安全是安全教育内容之一。在秋季开学后,对入学新生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的学习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演练;

2、学院、相关岗位火灾危险性知识学习和相关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的了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怎样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保卫处牵头制定计划,落实授课教师,监督实施。

(四)、各级防火责任人,采取以会议代训、专门学习、结合工作等形式,对其管辖部门的全体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对物管、后勤公司新进入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参加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对全院师生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橱窗、展板等形式,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使之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为了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学院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二)、防火检查在每月最后一周进行,由学院防火责任人或防火管理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做好检查记录。重要节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系、部、处等二级单位防火检查,由部门防火责任人每周各自检查一次。

(三)、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有关岗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物业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必须全面落实,作好隐患排查记录,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进行抽查

(六)、防火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

6、灭火器完好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填写整改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处,由保卫处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院分管领导和保卫处进行协调处理。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风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春、秋期间对灭火器进行维修补充,平时检查发现过期灭火器及时补配。

2、保卫处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适时指导物管安全部做到每周巡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让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3、对食堂内、实训室、超市、仓库、配电室内的灭火器材,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使用、丢失、损坏及时与保卫处消防管理人报告,及时补充到位。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是指建筑设施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还有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二)、凡我院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和管理该建筑物的单位,对其安全疏散设施实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三)、对安全疏散设施日常管理、检查的要求包括: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档、覆盖;

4、保持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保养。

(四)、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进行处理;若因安全疏散设施损坏造成责任事故,将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学院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凡是我院新设的用火用电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资产总务处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种临时性的用火用电须经资产总务处审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定好安全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3、严禁在办公室、图书馆、教学楼、宿舍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4、严禁在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以及临时住房使用酒精炉、电炉、水乌龟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焚烧杂物和私拉乱接电源线。

5、严禁在配电房、木工房、库房以及我院确定的无烟区等场所吸烟、生火取暖和未经批准乱接电源线。

6、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申请部门需要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门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提请学院领导依规、依法处理。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相关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由学院统筹解决。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落实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布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种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很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九、仓储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仓库管理规定,做好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库内物资的安全。

(二)、库内的物品要严格按照库房物品存放的要求按类堆放,便于查点取拿。要帐物相符,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通道畅通,物资处于完好状态。

(三)、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不得生火取暖,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管理人员离开库房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库房总电源。

(四)、管理人员每天对库内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库房安全。

(五)、管理人员会使用库内所配备的消防设备,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知识和能力。

十、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专职人员应将消防档案分类装档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2、工程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查单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六)、校内任何人员调阅消防档案,需要经相关领导审批。在调阅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十一、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核发的“专业证书”上岗,每班不得少于2人,在岗期间熟悉并掌握种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十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应由物管公司保安队员、宿舍管理人员、工程部维修人员、食堂、超市“一线”员工组成,新入职人员要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同时鼓励其他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参加。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院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严加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二)、学院发生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责任未查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由保卫处牵头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定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待公安消防部门作进一步复查。

(三)、对严重火灾事故,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保卫处、失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学院保卫处应依据学院或公安消防部门调查、收集的证据,搞好综合分析,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签署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并在学院消防挡案中备案。

(五)、学院防火委员会根据火灾情况和有关规定,对火灾事故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堵漏建制,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签定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1、按照签定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和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且成绩显著者。

 2、遵守消防法规,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预防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对查出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者。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者。

 (二)、对违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签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或处分。

1、单位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除取消其当年评先资格外,应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师生员工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五、消防控制室火灾接处警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在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保卫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及时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十六、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

 

                             

 

 

 

 

一、学生公寓防火预案

学生公寓人员住宿密集,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是学院防火的重点部位。为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特制定此防火预案: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公寓管理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生公寓防火的重点内容

1、严禁在学生公寓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撤装燃、电气设备;

2、坚持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3、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4、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三)、防火巡查

1、每日巡查。无论是生活老师、宿管老师、保安巡查还是辅导员老师查寝,只要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行为都要“零”容忍。

2、排除隐患。当发现消防隐患,如: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者从外购入须加热的食物、在房间内使用明火严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随意破坏消防器材第一时间排除隐患;第一时间不能排除的,要做好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迅速报告,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四)、开展消防演练

1、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实地演练。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到演练现场,负责指挥灭火和疏散演练工作。

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首先落实灭火行动组。灭火行动组由生活老师、宿舍管理员、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其分工:通讯联络由生活老师担任,疏散引导由当班的宿舍管理员担任,安全防护救护负责人由义务消防队队长担任。

3、灭火演练主要程序为: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和措施、疏散逃生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4、学生公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既要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达到提升防范和处突的能力。

(五)、报警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023-61847110  火警电话:“119”

二、学院火灾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二)、事故等级的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I级﹚: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2、重大事件﹙II级﹚: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3、较大事件﹙III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4、一般事件﹙IV级﹚:对个体造成的伤害,对学院教学秩序在局部产生一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当出现火情,火险现场人员在3分钟以内,都要在第一时间利用灭火器材对火情进行初期扑救,同时迅速报告学院保卫处、生活老师、宿管或拨打火警电话;当火灾不能有效扑灭或控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保卫处值班人员在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安保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先期到达的同志和赶来支援的警力,要迅速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根据火情进行先期灭火处置,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并在消防人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人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3、遇有人员伤亡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救助救护伤员,并现场了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姓名、单位等基本信息。

4、保卫处根据事故程度研究确认事故等级,III级以上由处长上报学院安全事故类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

5、保卫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除了解并按照程序上报相关信息外,应立即做好事故现场保护、校园交通疏导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同时,立即向地方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并与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一同协助地方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6、保卫处应加强火灾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7、保卫处立即会同后勤物管公司采取诸如切断天然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8、保卫处应组织力量协助当地医疗急救部门全力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学生处、各系部、涉及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应做好求援配合工作并解决好学生、教职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9、保卫处、资产总务处等单位和涉及到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物资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10、发生III级以上火灾事故,学生处、各系部、涉及到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等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和校园秩序。

11、III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

(四)、善后恢复

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立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积极开展补救的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1、学生处、各单位涉及到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保卫处和涉及到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要积极协助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

3、学院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处和涉及到的学生、教职工所在单位要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保卫处要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进行及时补救、防范。

以上各类制度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监控室管理制度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使用监控设备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所有设备清洁卫生,做好监控室空调的管理,保持室内温度、湿度正常恒定。

定时检查监控设备和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状态记录登记,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杜绝黄、毒、赌行为发生,严禁遮挡监控室内摄像头。

严禁值班人员利用监控设备、电脑参与与工作无关是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聊天、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保持对讲机畅通。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监控内容,严禁随意挪动监控设备。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拷贝、备份监控录像,备份录像统一保管,监控室内不得出现与监控无关的其他移动或“热拔”存储设备,一经发现将没收充公,并对相关人员从重处罚,严格遵守《监控室保密条例》。

未经专业人士允许,不得随意启动监控电脑其他软件,严禁私自升级和卸载监控系统有关系统软件。

此制度即颁布日实施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11日

 

 

 

 

 

 

 

监控室安全保密条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随意使用机房内设备,操作员需佩戴工作证方可进入监控室;

严禁擅自更改监控设备内部配置及参数设置;

严禁扩散用户入网IP地址、口令及密码,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软件参数和数据;

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涉及外传监控信息及监控点位置;

严禁使用移动硬盘、U盘、MP3、MP4等移动设备插接监控设备,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擅自下载、拷贝、存储监控数据信息;

严禁将值班记录及相关资料图表等带出机房。

备份材料严格保密,值班人员不得相互传阅。

值班人员各行其责,无特殊情况不得查看监控回放录像。

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拷贝录像到监控室任何设备任何位置,需要备份或拷贝图像必须经领导同意,使用指定的专业移动存储设备。

10、拷贝材料必须由管理员统一保管,不得让无关人员相互传阅。

 

此制度即颁布日实施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11日

 

 

 

 

 

 

 

 

 

 

 

管理员岗位职责

熟练掌握监控中心设备的技术性能以及操作方法,熟悉校园监控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和安全防范监控点的位置。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室内所使用的设备和所有物品,定期检查物品使用情况,对操作员交接班情况及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督促当值操作员要坚守岗位,高度重视操作员上报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岗位。系统报警或接到求救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附近的安全管理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保持与监控中心、保安固定岗、巡逻岗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特殊事件及时上报,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做好登记。

对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和协助维修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监控设备增加、减少或系统升级要及时对操作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以便其能够顺利掌握操作方法。

监控的录像资料保留15天,特殊事件及时请示上级做备份,并妥善保管。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员工之间团结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认真做好系统账号、权限的分配和管理,做到“一人一账号”并定时查看系统日志,正确分析故障原因,不得隐瞒、谎报故障和更改网络IP地址等参数。

认真遵守《监控室保密条例》积极向上,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此制度即颁布日实施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11日

 

 

 

 

操作员工作(考核)标准

一、集中精神,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等)

二、非本单位监护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监护室,因工作需要需经领导批准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监控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监控进行参观、学习或查阅、索取及借用有关资料,监控室内所有设备不得外借。

四、任何人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吐口痰,不得用手触摸荧屏,不得敲打监控设备。

五、监控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监控有关数据、情况及其他监控资料。

六、监控人员坚守岗位,必须离岗时要在监控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登记并上报管理员,否则在离岗时间内发生事故或经济损失,要追究当班操作人员的责任。

七、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如实登记工作记录,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实施现场录象,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凡已录象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清洗和销毁,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为保证机器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的发生,定期对所有设备实行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九、主动发现监控荧屏上的各种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接到消防或突然袭击事件的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十、值勤时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岗位内的所有物品,当班者应对本班次使用的物品负要全部责任

 

此制度即颁布日实施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11日

 

 

 

 

操作员岗位职责

持证上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爱岗敬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工作,及时清点物品和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并做好管理员及领导查岗记录,禁止将值班记录带出监控室。

严禁触碰、调试任何监控设备,人为损坏监控设施设备照价赔偿,并主动接受相关处理。

不得擅自挪用监控设备,若遇到特殊事件需要监控设备出室要认真做好登记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合理控制球形摄像机,非特殊事件不准锁定任何监控设备,不得更改设备参数和网络IP地址。

严格遵守《监控室保密条例》,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下谈论监控录像内容,禁止私自携带任何存储设备进入监控室,一经发现将没收,并主动接受处理。

严禁自己和他人将危险品、私人物品带入监控室,监控室内不准堆放杂物,禁止在监控室内吸烟。禁止携带家人、朋友等无关人士进入监控室,随时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管理员并做好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

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做记录,如有领导进入,应在值勤簿上做好记录,做好公共钥匙的管理记录工作,需借用公共钥匙时应通知管理员,并做好记录。

夜班应参与保安滚动报岗制度,随时保持对讲机、手机和室内座机通话畅通,异常情况或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利用对讲机合理调配在岗保安,并上报管理员和有关领导,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制止事态发生处理相关事件。

禁止擅自对监控设备系统升级或卸载,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系统参数。

需要移交下一班处理的工作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及口头移交,每次值勤人员应尽力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爱护物品,每周定期检查室内灭火器状态,保持室温恒定和室内清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此制度即颁布日实施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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