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切实加强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二条 学院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贯彻“党政领导、责任到人、依靠师生、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院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章 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负责人任主任,保卫处、学工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各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对市教委和集团理事会负责,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安全工作。
2、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措施,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追究责任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4、提供安全管理工作必需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五条 其他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系(处)设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落实学院下达的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2、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3、完善具体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4、保障所使用的国有、集体资产、设备的安全。
5、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第七条 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常务事务工作处理在保卫处。
1、在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协调各系(处)实施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
3、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和监督整改隐患。
5、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并把安全教育纳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
6、全面掌握学院的安全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
7、调查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处理建议。
8、负责向上级汇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第八条 学院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以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1、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每年度代表学院向上级有关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各系(处)每年9月前向学院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各系(处)于9-10月前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的学生班。
4、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任务和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考核标准严格。
第三章 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第九条 教学场所安全管理
1、教学场所是指为教学、实验、实训服务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如教学楼、实训室、试验室等。
2、教学场所资产安全的责任部门为资产总务处,配合部门是物管公司,其中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为使用该设施、设备的部门。
3、资产总务处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制定,科学的使用技术规范和试验室管理规定,使用部门离开上述场所时,应关电、关窗、锁门,必要时通知物管公司看管。
5、在进行教学实验前,使用人或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置方法的教育。
第十条 图书馆、档案室安全管理
1、图书馆、档案室的安全责任部门为图书馆、学院办公室。
2、图书馆重点是预防火灾,严防烟火和用电事故;档案馆的重点是防失(泄)密。
3、图书馆、档案室应配备与消防任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本部门灭火预案,熟练使用配备的灭火设备。
4、图书馆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防火制度、安全用电制度、防火责任制度上墙。
5、档案馆应配备与保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防盗或监控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运动场地安全管理
1、运动场地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为基础系。
2、运动场地安全应包括运动场地的技术安全、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以及教学、比赛中的人身安全。
3、基础系应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场地技术标准、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教学、比赛时预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管理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二条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1、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网络管理中心。
2、校园网严禁各种形式的商业活动。
3、严格按照学院网络管理办法,按照不同时期的要求,做好校园网的安全监控。
4、网络管理中心要实行实名制上网登记;不能让学生单独设“服务器”,制定遇有害信息备份、删除记录、消防(防雷)等日常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物管公司配合。
2、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入住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滋事、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
3、学生处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分解到个人。
第十四条 学生食堂安全管理
1、学生食堂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后勤服务公司,监管部门是资产总务处。
2、责任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含故意投毒)和食源性疾病传染等恶性事件。
3、责任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发生火灾、燃气泄漏、机械事故以及用电安全事故,确保用餐场所的安全。
4、责任部门要对给养的采购、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管。
第十五条 用电安全管理
1、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物管公司,监管部门是资产总务处。
2、资产总务处应根据国家《电力法》和学院的规定制定严格的用电申报、审批(含增容)制度和违反规定的处罚制度。
3、超过核定电量用电属违章用电,造成的损失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4、资产总务处负责学院内供电线路的规划和维护。
第十六条 建筑物安全管理
1、建筑物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全院所有建筑物整体安全性能以及防火、防雷、防震性能进行检测,按规定整改隐患,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2、建筑物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学院建设指挥部,资产总务处配合并协助其工作。
3、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隐患等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七条 财务安全管理
1、财务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预防现金、支票、其他有价证券被盗、丢失、污损等,保障财务凭证、单据的安全。
2、财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财务处。
3、财务部门办公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三铁”、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并制定具体的防盗、防抢预案。
4、财务部门保管现金严禁超过有关规定并接受保卫部门和上级机关的监督。
5、财务部门所有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处置反抢劫、防透支等突发案件的技能。
6、财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八条 防火安全管理
1、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保卫处及所在的相应的系(处)室。
2、防火安全管理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3、对消防设施器材,保卫处每月要组织一次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性能良好。
4、保卫处要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或消防演练,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等宣传工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
第十九条 学生活动安全管理
1、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包括学生、学生组织或团体,申请在院内举行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有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2、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学生所在系、院团委,监管部门是学生处、保卫处。
3、学生、学生组织或团体申请在院内举行活动应由学生所在部门填写有关表格,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送学生处、保卫处备案。
4、学生外出实习,学生所在系的党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
5、严禁学生、学生组织或团体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各系必需组织的,须提前7日交书面申请向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处负责监管。
第二十条 基建(维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1、基建、维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分别是学院建设指挥部、物管公司,监管部门是资产总务处。
2、学院建设指挥部或资产总务处应与施工(维修)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责任书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具体措施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等主要内容。
4、所有进入校园施工(维修)的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学院门卫出入管理》和《学院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
1、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物管公司,监管部门是资产总务处。
2、电梯安全管理按《电梯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十二条 交通安全管理:
1、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保卫处。
2、学院公用车辆管理部门是学院办公室,平时应组织驾驶员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确保安全。
3、学院教师的自驾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按《学院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登记入册。
4、校外车辆按《学院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第二十三条 组织、协调、落实安全管理主要措施的责任部门是保卫处和各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如下:
1、安全教育与培训:
(1)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市教委的要求完成。
(2)在节假日和学生离校前,可采用多种形式教育。
(3)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4)对学生治保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学年不少于二次。
2、安全检查与监督:
(1)学院物管公司负责校区日常的安全检查与监督,依据学院相关安全制度抓好校园治安秩序,严控落实《学院门卫出入管理、车辆管理、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2)专项(如防火、防盗)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4)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整改。
3、安全隐患整改:
(1)安全隐患整改以书面形式签发。
(2)保卫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时,应协调有关部门或领导解决整改隐患必需的人力、财力。
4、安全工作档案:
(1)学院和系(处)应分级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2)安全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指示、文件;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措施;责任分解表、责任人、安全检查记录、整改隐患记录等。
(3)各系(处)在每季度末将安全档案整理归档,接受学院检查。
5、安全工作责任书:
(1)安全工作责任书须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和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的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2)安全工作责任书由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拟稿。
6、安全工作考核与验收:
(1)对各系(处)的安全工作,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学年度进行考核验收。
(2)学院以书面通报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部门或个人评优的先决条件。
(3)学院对安全工作优秀部门和个人实行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 安全管理工作奖惩
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者,予以奖励:
1、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齐全,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全年无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
2、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3、在处置重大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
4、其他需要奖励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奖励由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名,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批;奖励经费由学院支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处罚:
1、部门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混乱或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2、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失察,对发现的隐患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
3、因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公共财产被盗或其它损失在2000元及其以上的。
4、年终考核与验收不合格的。
第二十八条 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院在年度经费中列入预算,按实际需要开支,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以上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细则: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则: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系: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一) |
考核指标(二) |
考核指标(三)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评办法 |
扣分 |
实际得分 |
组织领导 (10分) |
组织机构 (6分) |
组织领导 (3分) |
系领导重视,成立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或系书记负责担任;每半月召开(分析)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
无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无安全工作例会扣 1分。 |
查看文件、 资料 |
|
|
责任落实 (3分) |
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党总支(支部)行政总揽全局,统一协调,逐级分解,班级辅导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责任未分解落实扣2分。 |
查看文件、 资料 |
|
|
队伍建设 (4分) |
队伍建立 (2分)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专兼职工作队伍,并建立院系义务消防队和情报信息员队伍;落实宿舍安全员。 |
未建立信息员队伍扣1分;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扣1分。 |
查看资料、 名册 |
|
|
队伍培训 (2分) |
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相关人员应熟知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对平安校园安全保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培训。 |
相关人员不熟悉安全管理制度,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未进行安全培训扣1分。 |
查看资料、 查看培训记录、随机抽查 |
|
|
安全管理(60分) |
制度建设 (5分) |
应急预案、制度 (5分) |
教学系要结合本系情况,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制定了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传染病防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根据考评内容,制定应急 预案,缺一例扣0.5分, 扣完为止。 |
查看资料、 查看文件 |
|
|
消防管理 (10) |
学生宿舍、办公场所隐患排查(5分) |
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所在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有违规用电现象,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资料 现场走访查看 |
|
|
防火安全教育(5)分) |
教学系要利用“班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不时时机地组织小规模逃生疏散演练。 |
无防火教育扣1分,未组织逃生演练扣1分 |
查看相关资料 现场走访查看 |
|
|
大型活动 安全(2分) |
大型活动规范 (2分) |
集体外出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方案、有活动应急预案。 |
无计划、无组织、无预案扣1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相关部门审批材料 |
|
|
安全记录 (5分) |
安全记录 (5分) |
辅导员班会记录、个别学生谈话记录、与家长交流记录、学生在外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
记录不完备扣1分;问题处理不及时扣1分。 |
查看资料查看安全日志 |
|
|
情报信息 (5分) |
信息整理、收集 (5分) |
及时搜集情报信息,对搜集的情报信息处理及时;有记录和文件资料。 |
每出现一例情报收集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资料 |
|
|
矛盾及突发事件处置(20分) |
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 (5分) |
建立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内部矛盾,不出现集体来市、非正常上访、滋事和群体性事件;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示威、游行、集会等事件。 |
未建立排查机制扣1分; 出现5人以上集体来市或滋事、群体性事件扣1分;举行违反国家规定的游行、集会等事件扣1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相关部门审批材料 |
|
|
突发事件处置(10分) |
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积极配合、正面引导、兼顾公平,灵活多样。 |
当事人员不及时到场扣2分;到场后做反面工作扣2分。 |
相关部门反应或现场评估 |
|
|
事件跟踪管理 (5分) |
对当事者正面教育,对其他学生接受教育,引以为戒。 |
事件处置后有反复的扣1分;没有按学生守则相关规定报送处理意见的扣1分。 |
相关部门评估 |
|
|
社团组织 (3分) |
社团管理 (3分) |
开展活动正常,无不良性质。 |
社团活动带有不良性质扣0.5分。 |
查看资料 现场走访查看 |
|
|
政治稳定 (30分) |
隐蔽战线 (10分) |
非法宗教渗透 (10分) |
有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的工作机制。 |
无机制,扣2分。 |
查看资料、 预案 |
|
|
邪教组织 (10分) |
邪教组织 (10分) |
重视与邪教组织的斗争,教育转化工作扎实有效,未发邪教人员非法聚集和来市进京滋事事件;重视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积极做好已转化人员工作,无失控漏管人员。 |
发生邪教人员非法聚集每发生一件扣1分;存在漏管人员,每出现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资料 |
|
|
非法上访 (10分) |
非法上访 (10分) |
学生诉求、爱国热情正面引导, |
重要节点、敏感时段没有正面引导,到市区上访,扣2分。 |
现场走访查看 |
|
|
总计 |
100分 |
考评得分 |
分 |
备注:1.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2.如考核年度内,发生经相关部门认定,因管理责任而导致的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杀人、性侵害、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